澄迈基本信息
澄迈位于海南岛西北部,毗邻省会海口,陆地面积2072平方公里。全县总人口53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占65%。全县辖11个镇,县城金江镇,设有176个村(居)委会、867个自然村。澄迈县是海南岛最早建县制的3个古县之一,建县制至今已有2120年的历史。
澄迈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,达到国家一级标准。水资源丰富,水源洁净,未受污染。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,所有监测河段和监测湖库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。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9%,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.6平方米,是名副其实的"天然氧吧"。
澄迈历史文化
澄迈县前身为苟中县,西汉元封元年(前110年)设立,隶珠崖郡,县治那舍都(今美亭乡东北隅)。西汉初元三年(前46年)废苟中县。隋大业三年(607 年),在原苟中县地设立澄迈县,县治设在澄迈村,后移至澄江坡(今老城墟)。清光绪二卜年(1895年), 县治迁至金江镇,今因之。清光绪元年至宣统三年间(1875一1911年),设置恭贵和永泰两乡,下辖41个都共358个图。
民国建立后,废都图设警察区署,实行保甲制;不久又废警察区署设民团,实行里甲制;后又废民团设区公所,恢复保甲制。民国二十年(1931年),全县设立6个区公所;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,改设5个区,15个乡(镇)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,仍沿袭区、乡建制。
1950 年5 月,全县设立5个区、57个乡(镇); 1952 年8月3日设立6 个区、57个乡(镇)。1953 年3月,设立6个区、105个乡(镇)。1957年8月撤区并乡,全县设14个乡(镇)。1958年9月20日后撤销乡(镇)建制,设立6个人民公社。1983年10月后,撤销人民公社,全县设立16 个区、1 个区级镇,下辖145个乡,1021个管理区。1986 年11月后,撤销区公所和小乡建制,全县设立12个乡级镇和6个乡,145 个村委会,1021个村民小组。1989 年,乡镇辖下村民委员会更名为管理区,村民小组复名为村民委员会;四95年,管理区改名村民委员会,村民委员会改为村民小组。1998 年全县共有12个乡级镇和6个乡,157个村(居)委会,927个自然村。
澄迈禁忌
外出旅游安全卫生很重要,游客要学会保护自己,注意饮食卫生、人身安全,同时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,监督好参团旅行社的安全卫生服务工作,发现问题,及时向导游提出解决。